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

(于1993年3月1日起施行)

限制进境物品

  1. 无线电收发信机、通信保密机
  2. 烟、酒
  3. 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、植物(均含样本)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
  4. 国家货币
  5. 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

限制出境物品

  1. 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
  2. 国家货币
  3. 外币及其有价证券
  4. 无线电收发信机、通信保密机
  5. 贵重中药材
  6. 一般文物
  7. 海关限制出境的其它物品